学习九不准心得体会(4)

时间: 12-02 作者:李禹阳 栏目:心得体会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诚信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道德范畴。我国古代思想家对诚信道德的阐述和强调不绝于史,在传统理论中,诚实守信被看做“立身之本”、“举政之本”、“进德修业之本”。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当今社会,诚信更进一步发展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的深层道德意识,并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南京大学校长蒋树声代表呼吁:“国家应以诚信为突破口,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强化公民道德建设,逐步建立起诚信社会、道德社会。”他还说:“公民道德建设千头万绪,诚信应该成为整个公民道德建设的突破口。一个人只有诚信做人,诚信地对待工作、家人和社会公众,才可能建立和完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才能得到继承,道德社会才能真正建立。”卖青菜的啊婆有可能把1.5斤的青菜当2斤的青菜卖,但是也不乏有些人拿着山寨“红牛”去买菜的。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1、受利益驱动,医德出现失衡。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传统医德发生了变化,受利益驱动,部分医务人员的是非观、利弊观、尊卑观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本来,医院的服务宗旨是减少疾病、救死扶伤,不能单纯以营利为目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是以自主经营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主体,既求社会效益,又要讲求经济效益,二者处理不当,就导致了有些单位和医务人员见利忘义,医德失衡现象的发生。具体为乱检查、乱收费、乱用药、收红包、从事第二职业搞“创收” 等,由此扰乱医疗秩序,败坏了医德医风。

八、不准收受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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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价值背向,导致医德失去规范。国家对医院实行差额补贴的同时又使医院物资市场化,价格的涨跌使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受市场经济体系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个别医务人员在遇到通过正当途径而利益得不到实现时,就可能寻求非道德补偿。更有甚者认为,为病人看病、做检查、做手术、受病人吃请、收病人红包和礼品是等价交换,合情合理。这反映了市场经济所引发的市场价格和价值的距离,导致了医德失去规范。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效益碰撞导致医德失调。在国家补偿不足的情况下,为谋求发展,医院在考虑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必须重视经济效益,由此在重视医疗服务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医疗服务效益。但是,医疗服务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直接衡量。面对患者,医院有择优治病救人和救死扶伤的道义,同时又有维持医院劳动力再生产的责任,在具体实施中难免使二者产生碰撞,导致医德失调。但是工作中我要严格要求自己,凭良心做好一名医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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