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7)

时间: 01-22 作者:伍格致 栏目:总结
    
五、扎实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化债整改“回头看”工作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强化领导,制定方案,筹措资金,精心实施。各地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和债务化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和谐。为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成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不反弹,根据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整改“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化债办[20xx]1号)文件精神, 1月份,我办在全市范围内认真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化债整改“回头看”,严格执行省化债办提出的五项整改内容和要求,纠错纠偏,查缺补漏,解决好化债遗留问题。同时,加强化债工作督导,落实化债政策,研究制定和认真落实防控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有力有效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严格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始终坚持把农民负担监管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绷紧减负惠农、保稳定、促发展这根弦,时刻保持减负工作高压态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涉农负担监管,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的要求,我办于9月20-21日对霍邱、叶集等县区20xx年涉农负担监管工作开展大检查。重点检查霍邱县长集镇、岔路镇、新店乡,叶集区三元乡,及4乡镇许岗、岔路、塘店、老桥等8个行政村,实地走访了60余农户,抽查了计生、公安、民政、农经等8个涉农收费单位和6所农村中小学校。检查组所到村、组、农户反映,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规范,没有出现代领、代发、抵扣行为,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执行良好,基层农民负担监管已步入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七、继续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切实减轻国有农林场农工负担,用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公益事业建设发展项目补助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办继续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侧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清理和规范收费。认真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收费标准,不该收的一分不得向农工收取。二是制定严密的分配方案。根据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督促县区认真组织对国有农场有关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有关数据,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把资金落实到各农场。三是各县区各农林场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国营农场在分配资金指标及时召开职工大会,采取大多数职工认可的方式制定具体分配案,编制发放清册,实行张榜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四是监管资金的拨付和兑付。县区将农工减负补助资金拨付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监管落实到农工,公益事业项目补助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五是开展重点检查。县区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情况开展了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农工补助资金和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全部发放到农工手里和用于农场公益事业项目上。六是开展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金寨县对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制定了《金寨县良种场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案》,同时,制定了绩效考评工作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
   
八、继续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