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党建工作心得体会(4)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对公安派出所的党建设工作,既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双管齐下、相互协作、相得益彰,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贯彻执行,维护一方的社会安定稳定,促进一方经济腾飞,确保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只有具备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才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完成我们的使命任务。目前,公安机关在党建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党员意识有所弱化。我县公安机关共有民警207人,185名党员,极少数非党员,总体来讲机关党员民警比例高于基层一线党员民警比例。一线公安民警相对年轻、有活力、有朝气,有干好工作的愿望,但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建设,主动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的意识还不够,相当一部分民警错误地认为干好工作就足够了,学不学政治理论、入不入党都无所谓。尤其是近年来,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压力也越来越大,使得公安业务工作日益繁重,成为不少党组织忽视党建工作的借口,能够了解掌握党的理论知识,具备一定政治理论素养的党员民警相对较少。
二是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有所欠缺。目前,基层党支部书记既是行政领导,又是党组织领导。他们往往都是从业务素质强的人才中脱颖而出的,党组织在对其考察时往往拿不出衡量该同志党建理论水平的标准,因此绝大多数的党支部负责人虽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而疏于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对党务工作理论知之不多,更是缺乏创新意识。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开展党的工作,使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被弱化。
三是基层党组织作用有所削弱。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党组织的权力被逐渐削弱、作用被逐渐轻视,往往被看成是“务虚的”、“华而不实”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体会不到党建工作在指导和推动业务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主观上产生了重业务、轻党建的不良倾向。如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民警申请入党后,党组织往往注重申请人有向党组织靠拢的表现,而不注重日常考察培养,只注重业务工作成绩,不注重申请人思想认识是否真的提高,没有把申请人思想入党摆在一个重要位置来对待。这种做法容易降低党组织自身的威信,影响到党组织的先进性。同时,从硬件设施上来说,一些党支部缺少学习活动场所,学习资料和活动经费除上级下发外,平时的学习和活动基本上没有学习资料和活动经费,这种“无米之炊”的情况,很难使党建工作有创新和发展。四是抓党建的标准有所下降。主要表现在部分机关党组织工作中重制度的制定、轻工作的落实。制度订得多,但真正落实得少、或者说是落实的不彻底。事实上,制度建设水平的高低,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机关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其作标准就必然会降低,支部整体的进步提高更是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