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培训心得体会(2)
一、全新的培训理念和方式
此次培训充分贯彻了中央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改变讲授式的培训理念,创新思维,树立了新的教育培训理念,可谓全国检察系统培训的风向标。
1.以需求为导向。需求包括组织上的需求、工作岗位的需求及学员的具体需求。举个例子,此次培训主题是公诉证据审查,而这一主题正是在对第二期学员进行调查问卷的基础上确立的。证据审查能力一直是公诉办案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去年两个证据标准出台后,刑事诉讼法面临重大修改之际,我们经常在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产生这样那样的疑惑,因此这次培训正是在以学员需求为导向的基础上确立的。而我们培训结束时,高检院又下发了针对处长培训的调查问卷,以确立第四期培训主题。
2.以问题为中心。培训从过去单向的讲授式教学转向互动的研讨式教学,从以教师为主体转向以学员为主体,老师仅是引导者。老师提前下发案例,学员以组为单位制作ppt汇报审查意见,其他组提出补充建议和反对意见。这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评价问题和解析问题的过程。对产生分歧的焦点问题,老师引导学员以模拟开庭方式进行论辩。
3.以提高能力为目的。培训的目的不是单一地向学员传授知识,而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北京市院李继华处长以及各位培训老师特别强调学员一定要积极参与、充分投入到讨论当中去,畅所欲言,只有在讨论中才能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学习别人好的做法。
二、紧张的培训任务和充满激情的课程安排
培训班将学员分成四组,每组设组长一名。培训第一天,班主任先安排大家进行“破冰”训练。给每组一张大纸和一打彩笔,要求在十五分钟内制作出小组的“logo”,并把每个组员的个人信息描绘出来。短短十五分钟,各小组集思广益,制作了新颖独特的“logo”。而正是这短短的十五分钟,小组成员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接下来是小组成员上台介绍自己组的“logo”含义及每个学员的情况。每个学员都想用最简短的语言最充分地介绍自己和家乡的情况。这些打破培训常规的小情景,充分调动了我们参与的积极性。培训还安排每天早晨上课前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培训反思与小结,这既是对昨天培训状况的思考也是对接下来培训的新期待。
在老师安排上,仍然贯彻检察官教检察官原则,聘请了北京市石景山院挂职副检察长、北师大博士生导师刘广三,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熊红文等引导我们就言词证据审查、综合证据审查、电子证据审查、伤情鉴定审查、勘验检查结论审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老师引导我们就如何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及证据量与优势证据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在论辩中,很多以前迷茫的问题都豁然开朗。
此次培训任务非常紧张,老师提供的研讨案例要提前看,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而这部分工作都要课下做,稍有放松,在明天的小组研讨上就会卡壳,制作的审查报告就会成为其他小组攻击的对象。培训期间,我们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足6个小时,大家共同的感受是,累并亢奋着。
三、我的几点感受
这次培训我最大的收获是,改变了以前的思维定式,开始有了新的思维模式。比如我以前遇到一个法律分歧,我立刻会去查教科书,看看答案是什么。但现在我会思考,主要分歧点是什么?分歧两方的理由都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分歧?等等,进而思考解决分歧的方法。也就是说,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从哪里下手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了。
这次培训感受很深的是全国各地公诉人的水平都很高。北京特别注重对公诉人论辩能力的培养,公诉人的口才和应变能力很突出;江苏公诉人的理论功底很深,谈起问题来有理有据,令人折服;湖南学员制作的ppt审查报告将部分情景制作成模拟动画,形象再现了案发过程,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评价。特别是全国优秀公诉人、重庆二分院的廖祥勇在模拟开庭中充分展示了一名优秀公诉人的举证、质证技巧,让我们刮目相看。大家交流时发现,那些表现优秀的公诉人有个共同点,就是从未放松学习。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我想这也是我此次培训的一个重要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