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读书心得体会(4)

时间: 12-10 作者:黄彦奇 栏目:心得体会

第四,完善廉政措施的整体性和配套性。当前我国廉政建设的措施缺乏整体性和配套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的廉政法律、法规大多属于应急性的规定。例如,当公费旅游和大吃大喝蔓延成风时,有关部门才急急忙忙出台一些抑制性的措施,这些措施基本上属于“亡羊补牢”式的应急性规定,由于措施出台时间仓促,难免存在缺乏统盘考虑和科学预测的缺陷。二是现有的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相互之间及规定的内容之间不配套。例如,不少有关廉政的《规定》和《通知》中虽有许多禁止性规定,但却很少有法律后果的规定,有些规定的内容相互出入很大,甚至出现互相矛盾的情况。结合上述情况,政府应该出台一些强有力的政策,对待腐败行为绝不手软一旦发现必定严惩。

我们政府采购工作本身就属于腐败风险系数高,对外比较敏感工作,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采购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不谋私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而且要加强自我的思想道德修养,把拒腐防变的这第一道防线不断巩固强大抵御各种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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