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品安全实施方案(8)

时间: 01-21 作者:杜倩 栏目:方案
(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监督网络
    
各社区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和志愿者队伍,聘任居委会有关负责人或热心公益服务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食品药品巡查员、志愿者队伍和信息员在区办事处的领导下和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各社区要明确1名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负责本社区相关工作,并配备由2名以上巡查员(由各社区流管服务站协管员兼任)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小组,负责本社区内的巡查工作。
    
2、巡查小组在掌握社区内“四品一械”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巡查,做到每日有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巡查小组进行巡查时,须出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巡查员证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报社区负责人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分管领导审核后存档。
    
4、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
    
5、各社区每月5日前要把上月的巡查情况汇总后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二)执行区、社区联动监管制度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根据《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社区根据本工作方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工作。
    
2、巡查情况实行逐级上报:
    
(1)发现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做好解释、规劝等防范工作;
    
(2)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报告,由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调查处;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接报后根据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市、镇(区)两级事权划分》,须上报的,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机制
    
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开设“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知识”宣传栏目,利用社区、物业小区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1、日常宣传工作
    
(1)各社区及居民物业小区在宣传栏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版,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协助提供宣传内容,各社区的食品药品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
    
(2)各社区需在公共场所悬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3)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社区在工作简报等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刊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进社区工作动态及成效。                 
    
(4)区宣传办在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及宣传标语。
    
(5)社区巡查员及志愿者负责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印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分发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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