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7)

时间: 01-21 作者:黄燕芳 栏目:方案

七、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按照乌海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做好居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乌海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职责,加强信息上报,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张 伟 乌海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葛 蕊 乌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杜鹏举 乌海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

张 辉 海勃湾区民政局局长

刘 霞 乌达区民政局局长

刘宏安 海南区民政局局长

刘 勇 拉僧仲办事处主任

八、 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6日至1月31日)

组织传达学习《乌海市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乌海市委20xx年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为居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

制定《乌海市居务公开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力求方案切实可行。

(三)方案实施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

在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办事处新桥社区,开展社区居务公开工作试点,组织经常性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公开工作。在推进居务公开工作中,紧密联系实际,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注重公开实效。要突出公开的重点,把群众普遍关注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公开。市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居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开展自下而上的自查和总结,总结居务公开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居务公开工作先进的表彰。


篇四: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我区社区居务、站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深办发[20xx]15号)以及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大经济、大文化、大环境、大服务”发展战略,以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为宗旨,以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群众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问题为重点,全面实行居务、站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建设和谐福田、效益福田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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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社区居委会公开主要内容
  
1.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包括制定的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任期目标及执行情况、办事程序和居民公约、社区服务指南、社区居委会岗位责任制等。
  
2.由社区居委会管理的社区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有偿服务的收支、接受外界捐赠等。
  
3.凡属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应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4.居民、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成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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