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7)
时间: 01-20
作者:卢舟
栏目:方案
篇四:三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社会管理创新暨平安建设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全州信访维稳“百日攻坚”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推进会议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黔东南州党办通〔2013〕5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制教育、政策教育、形势教育(以下简称“三项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县干部和基层群众中深入开展以法制教育为核心的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三项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公务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政能力和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政策,尤其是中央、省、州改善民生、惠民利民政策的理解和认识,让群众深刻认识到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发展好。通过开展“三项教育”活动,为全县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活动有序进行,确保取得实效,特成立“三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欧大兴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通辉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高凌平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李仁穷 县政协副主席
王家刚 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光彩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鸿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成 员:祝显德 县委办主任
陈启鸫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刘东平 县委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杨胜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姚吉宏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姚 毅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闵文相 县教育局局长
周 文 县民政局局长
舒 华 县司法局局长
黄 涛 县财政局局长
石含政 县国土局局长
龙景高 县住建局局长
向如华 县农业局局长
田 芸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向利胜 县安监局局长
石宏全 县扶贫办主任
王学成 县移民局局长
吴培坤 县依法治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吴培坤任办公室主任,县综治办龙钟、县委宣传部杨成、县电视台张芳滨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做好文字、图片、声像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起草、编发文件、简报、情况汇报等材料;负责“三项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形势教育、政策教育由宣传部门牵头,法制教育由政法、司法部门牵头,共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宣传小组,负责全县25个乡镇的“三项教育”活动的督促、指导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和所负责的乡镇如下:
第一组
组 长:佘定祥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成 员:县综治办1人,县司法局1人、县信访局1人、县教育局1人、县委党校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