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3)
时间: 01-20
作者:欧阳子龙
栏目: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污收费
20xx年上半年,为了较好地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在排污单位中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我队采取了:一是采取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积极拓展污染源征收面;二是通过管理来促进收费,通过收费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注重以征收排污费为手段促进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体现了以管促收、以收促治的原则。上半年,完成排污费征收95户,共137万元,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二)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切实抓好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1、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法行为。
上半年我队按照分片区的管理模式,落实监察任务到人,避免相互推诿、脱管、漏管的现象,对辖区的环境问题做出迅速反应,消除污染隐患,避免污染扩大化和减少污染投诉。我们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巡查等方式对全区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一般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常规检查,检查次数分别为165次和326次,每次检查均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议。对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2、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排污申报年审(变更)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为确保各企业切实按污染物浓度控制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结合的要求,做到持证排污,规范排污行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我队按照省、市环保局工作要求,圆满的完成了排污申报年审(变更)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上半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45家。
3、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环境管理,确保社会稳定。
元旦、春节“两节”和省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为维护社会稳定,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我队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电话的畅通,及时处理来电、来信、来访。并对全区所有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两会”期间无一例因污染纠纷引发的热点上访事件发生。
4、强化环境安全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加强节假日、汛期环境监督管理,消除污染事故隐患,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环保局的文件精神,严查对各饮用水源地产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首先对辖区所有纳入管理的污染源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假日和汛期环境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的通知》;其次对各单位落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辖区污染源单位90余家次,重点检查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及时责令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特别要求企业对有害物品、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地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现场处理。
5、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工地等噪声查处工作。
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队在中、高考期间采取了四大措施,严查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一是有计划地对我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对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装潢等行业环保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责令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贵阳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二是与辖区内涉及建筑施工、装潢、广告制作、五金加工、娱乐场所等行业86家单位签定了责任状,确保在高、中考期间无噪声产生,绝不影响考生的生活、学习和考试。三是公布举报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有关举报。四是在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加强夜间巡查,确保无一例噪声污染投诉,从而有效改善周边声环境质量,为考生营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