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4)

时间: 01-19 作者:龙腾 栏目:总结


篇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xx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二次廉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政府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我县经济赶超发展,构建和谐平安崇仁,树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形象。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早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自查,不断规范各窗口行政审批行为。现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中心会同县监察局、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对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由原27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精简为现在的203项。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所有进厅单位的203项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办事“八公开”,即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承诺时间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所有的窗口都编制系统规范的《服务指南》,并把相关资料输入大厅电子触摸屏。

三、积极推进“两集中”改革

要求进驻单位继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合并股室,成立审批股(目前中心有11个单位成立了审批股,并篆刻了行政审批专用章),真正做到“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服务”。

四、完善电子政务系统

中心建立了网上审批系统。依托政务网开辟了中心网站,为公众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服务,支持网上数据传输,提供申报指南,文件资料查询及信息发布功能。积极探索“两纵一横”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县行政执法部门与市行政执法部门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纵向网络链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网络链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的推动了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建设。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标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及时、准确地把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搞好,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篇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兰政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和《兰州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察调研的通知》(市审改办发[20xx]3号)要求,现将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作以报告。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依据国务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批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xx年9月正式成立,为市政府序列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还加挂了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并将原市建设部门行使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权调整到我局。20xx年,报经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为我局的行政许可项目。20xx年,根据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保留现行行政审批项目1项: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4项:1、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4、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封闭审批。我局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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