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总结(3)
时间: 01-17
作者:杨洁
栏目:总结
或经济确有困难的搬迁户实行由集体负责搬迁或由公墓管理处予以免费安放。会后,镇、村上下迅速贯彻会议精神,镇政府还向墓主发放了书面通知书并在全镇范围内张贴了坟墓搬迁公告,同时,以殡葬改革重要意义与国防教育宣传相结合,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多数墓主都能主动配合做好搬迁工作。许多旅居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港澳台的华侨、台胞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及时赶回家乡配合政府做好坟墓搬迁工作。如xx村村民xx全家常年旅居美国,与家乡久无联系,他父母亲的坟墓刚好也在此次搬迁之列,镇、村干部经多方努力,辗转通过其亲属、朋友通知到xx本人,xx夫妇安排好手中的生意,专程从美国赶回xx将他父母亲的坟墓搬迁到公墓,并对镇村干部的工作态度表示了感谢。在镇党委、政府的牵头组织下,公墓管理处也给予了积极配合;部队及时兑现了给予搬迁户适当的经济补助,使群众感到十分满意。这次搬迁分三期进行,共搬迁各类坟墓350座(其中:第一期搬迁213座,第二期搬迁65座,第三期搬迁40座,无墓主的32座),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因坟墓搬迁引发的群众与镇、村、部队的纠纷和上访上诉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利用搬迁机会,重新违法占用山地修建坟墓和各种弄虚作假的案件。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我镇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工作基本上走上了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殡葬改革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竭尽全力做好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力争做到“再深入、不回潮”。
篇三:殡葬改革工作总结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殡葬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殡葬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生态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重要工作。乡党委、政府要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持久,常抓不懈。各项工作有成效,但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要切实采取措施,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要抓住萌芽状态。要善于发现殡葬陋习反弹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避免陋习蔓延。二要抓反面典型。对地方上有影响的人员带头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要敢于碰硬,敢于处理,从而教育群众,促进面上工作推进。
二、加强监督检查。殡葬改革从突击性的集中整治转入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是巩固成果的必要手段。在县民政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我们要求各村干部及驻村干部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反映情况,善于督促落实,善于协调解决。对前阶段整治中提出要处理的坟墓,要跟踪监督,确保处理到位。
三、措施具体得力,手段灵活过硬。我乡在专项治理中抓住重点范围、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采取重点措施,进入实质性动作,取得实质性的整治效果,用事实说话,增强大家根治青山白化的信心和决心。(1)是抓巡查,堵住一批。加大对主要山区、坟区的巡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坚决堵住一切新建、翻新现象,对顶风修建、翻新的私坟要从严处理,一律给予拆毁,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坟主严惩,决不手软。(2)是抓绿化,遮盖一批。“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私坟,凡xx年1月1日《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建造的,至今一直没有翻新、修复、刷白的私坟,主要采取限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办法,填土深埋要拆除坟圈、坟坛和坟墩,不露坟头。迁移遗孩骨灰的埋葬点为骨灰堂(墙)、公益性生态墓地或经营性公墓,严禁易地建坟。绿化覆盖、填土深埋和迁移的费用由坟主自行承担。(3)是抓长效,疏导一批。要坚持“堵”与“疏”相结合,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与全面推广生态葬法结合起来。我乡倡导移风易俗的同时,也做好生态墓区的选址及政策处理,确定在洪岭头村林店自然村建一座生态型公墓。建设过程中涉及房屋搬迁安置赔偿、青苗处理、造路等问题。乡主要领导亲自蹲点调研,经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及现场办公,最后顺利建成了拥有230个穴位的生态墓。对新建的公益性生态墓地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按照深埋、植被、坟不露头、墓碑平放或斜放的标准进行建设。既要满足当前青山白化迁埋需要,又要考虑今后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