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后进村整改方案(5)

时间: 11-04 作者:周虹华 栏目:方案

 (四)托清计划生育后进村和城镇地村的计划生育底数。计划  生育后进村确定以后,要在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十清十落实”要求,切实托清薄弱村和镇驻地村计划生育底数。托清已婚待孕妇女底数, 落实人口出生计划;托清符合政策现孕妇女底数,落实随访服务、孕情跟踪、二胎优生检测制度;托清违法怀孕的底数,落实流引产措施;托清漏管已婚育龄妇女底 数,落实管理和服务措施;托清各类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底数,落实安全适宜长效的节育措施;托清流动人口底数,落实规范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措施;托清已婚育龄 妇女户口迂移底数,落实整治措施;托清协议离婚已婚育龄妇女底数,落实管理服务措施;托清违法生育底数,落实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托清未婚青年底数,落实 见面学习制度。清理清查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确保底子清、情况明。

(五)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各帮促部 门要紧紧围绕控制违法生育、打击非法收养、遏制非婚生育、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核心任务,认真调查后进村、班子队伍工作现状,分析工作被动落后的原 因,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一是以环情孕情检查检测为重点,认真抓好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和违法怀孕流引产。通过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合同管理等综合的措 施,努力提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率、到位率、有效率,重点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违法生育。二是加强流动人口源头治理为重点,加大对“假流 出、假合同、假回执、假证明、假销号”的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假流出真躲避和在躲避管理过程中违法生育、违法收养、违法私自终止妊娠和藏匿、遗弃女婴等行 为,对外出躲避的重点人群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限期找回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堵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漏洞。三是认真抓好未婚青年教育管理。托清进入婚育年 龄未婚青年底数,加强教育引导和合约管理,切实解决未婚先孕、未婚先育和非婚生育问题,遏制非婚生育现象。四是切实搞好已婚育龄妇女户口迁移、协议离婚整 治落实工作。按照镇整治落实工作要求,托清托实已婚育龄妇女户口外迁和协议离婚人员底子,进行分类排查,锁定重点,在整治落实和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切实解 决利用户口迁移和协议离婚进行违法生育、骗取《生育证》、逃避处理处罚等问题,最大限度的减少违法生育。五是抓好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处罚。对违法生育严格落 实“三到位、四不放过”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及时、到位,党政纪处理到位;彻底查 清违法生育环节,在责任追究和薄弱环节治理上下功夫。六是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买卖婴儿和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斗争,坚决遏制违法收养,依法规范生育和收养行 为。

(六)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一是认真落实  《平邑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规范村级统计档簿、育龄妇女档案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二 是加强孕前型管理。要严格落实月访季查制度,强化孕期保健服务,做到责任落实到人,管理服务到位。对后进村和镇驻地村、镇直机关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查访服务 情况进行重点调度和监控,严格落实育龄妇女讲站尾数备案、扫尾个案销号和限时督办制度,确保后进村、镇驻地村和镇直机关已婚育龄妇女进站率100%。三是 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全面推行以合同化管理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结合两委换届,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管理服务合同的修订完善工作,切实 解决干部合同、墙上协议的问题,把村民自治合同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是认真落实“六项工作制度”,村级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彻底解决村级梗阻和乡镇包办 的问题,提高村级管理服务能力。五是加强引导机制建设。建立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国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努力推动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切实搞好农村独生子女父 母奖励费、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政策的落实,积极做好新农保、新农合等新农建设普惠政策与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对接,让经 济发展成果优先惠及农村计生家庭,不断加大政策推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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