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消项目实施方案(5)
时间: 01-14
作者:谢天时
栏目:方案
4.项目启动和宣传
四月份召开项目启动会,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讲座等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降消项目”内容,增强妇幼保健意识,提高医疗保健服务利用率。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按照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降消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秘[20xx]506号)要求,成立琅琊区“降消”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由琅琊区妇儿工委、卫生局和市保健所负责对项目执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琅琊区妇儿工委和卫生局负责项目在本地区的组织与实施,市妇幼保健所负责具体落实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培训进修
市妇儿工委、卫生局和市保健所人员参加行政管理培训,由省妇幼保健所负责。市卫生局与市妇幼保健所负责街、村(居)级行政管理人员和产科人员培训。
(三)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员培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凡持“农业户口”且为计划内生育的农村孕产妇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均可享受每位孕产妇400元的补助,农村孕产妇在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填写《安徽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直接抵扣住院分娩费用,再由医疗机构按月集中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核报;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由产妇持出院小结、住院发票、户口簿、计生证件、补助卡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核报。
(五)严格控制剖宫产率
市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不得超过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剖宫产率不得超过20%,市、区卫生局将定期对助产机构剖宫产情况进行督查,对剖宫产率超过规定标准5%以上的助产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工作于20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1.监督指导
市、区卫生局、市保健所监督指导每季度一次,全覆盖。督导内容:组织管理、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群众反映和评价等。
2.资金使用和设备管理
各医疗机构对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有明细账目,不得挪作他用。项目配备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并保持完好状态。
篇四:降消项目实施方案
为巩固上周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成果,努力实现20xx—20xx年妇女儿童《两纲》健康目标,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根据《20xx年遵义市降消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以县为单位)
到20xx年,孕产妇死亡率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1/3,建立全县妇幼卫生监测体系,完善产科建设,全县24个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产科,有助产医护人员。为实施评价“降消”项目提供可靠的基础依据,为政府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年度目标(以县为单位)
1、总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在20xx年基础上下降1/4(80/十万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50%以上
(4)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
(5)做好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监测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