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 11-29 作者:菅申申 栏目:心得体会
心得一:校园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是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任务,我们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强化安全意识,严格管理,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时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毫不松懈,切实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参加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安全管理远程培训,现结合我校安全工作,谈一些个人看法:

一、要抓意识,始终绷紧校园安全这条弦 校园安全事故往往具有不可预见性、突发性、群体性,你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出现,而且,一旦发生,就会产生伤害性的后果,给师生安全、给校园稳定与教育和谐造成巨大影响。虽然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中,由学校负直接安全责任的事件不多,但是涉及学校管理缺失,教育缺位的问题还是存在的。部分事件中的家长就是抓住这一点,提出高额索赔要求,处理过程被动,处理难度加大,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冲击校园、群体性上访等恶性事件。 意识这一道“篱笆”如果一不扎紧,事故这匹“狼”就会乘虚而入。在任何时候,校长始终抓住“安全意识”这条弦,不仅要抓师生的安全意识,更要把自己摆进去,抓自己的安全意识,只有切实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才能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管理的第一位,才会在考虑学校管理的时候,在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时候,站在安全的角度多想一步。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我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安全教育工作中,我校认真实施“一把手”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学校政教处、保卫科以及各部门、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列入各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校长、书记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学校政教处、保卫科、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都有自己的明确的安全工作责任。我们教师的安全工作责任是: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校各项制度,对本班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结合学科、班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到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家长,课堂上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4)课间要注意观察学生行为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在计算机室、实作室及教室上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触摸电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课要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二)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每年“五一”、“十一”等长假前后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列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以及学生管理、领导值班、值周值勤、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利用节假日办班招生,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安全第一的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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