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安全教育演讲稿(2)

时间: 11-14 作者:李傲雪 栏目:演讲稿


演讲稿二:中学生安全教育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近期以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从国家教育部到省、市、县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下发文件通知,强调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学校要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为此,我校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今天利用晨会时间给同学们上一堂安全教育课,希望同学们认真听、细心记。

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隐患有20种之多,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打架斗殴、体育运动损伤、火灾火险、溺水、吸毒、性侵犯、自杀等等。这些都时刻在威胁着我们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报送信息统计,2013年第一季度我省共发生中小学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学生3名,受伤学生2名。1月3日,成县抛沙镇胡寨小学一年级学生孙凯放学途中在水渠冰面上玩耍时溺水身亡。1月26日,假期补课期间,康乐县一中高二〃11班学生马如祥、马林俊与高一〃19班学生赵忠山发生口角,赵忠山用匕首刺伤二人,致1人死亡,1人受伤。3月1日,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学生王孝蓉猝死在公寓门外。3月5日,金川集团公司第五中学八年级3名学生在学校实验楼二楼窗台发现一枚军用制式手榴弹,因误拉引线导致手榴弹爆炸,造成武开诚手臂和后背被炸伤。

也曾有这样的案例:课间在教室里打闹,结果出了人命;在走廊的护栏上显身手,结果翻下楼去上不来了……当然更不用说开水烫伤、洗手间滑倒挂彩、骑车摔断手脚的事了。看到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与数据怎能不叫人心痛震惊,想象那些如流星般陨落的鲜活的生命和天真的容颜,又怎能不叫人扼腕叹息。校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安全事故已经成为我国青少年的最大杀手。

尽管生活中有不可避免的突发灾难,未知遭遇常让我们胆战心惊,手足无措,但研究表明,通过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若能在灾难和伤害降临的初期,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80%的伤害是可以避免的。

为此,要求同学们做到以下“十防”:

一、防交通事故——上下学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不骑车带人;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

二、防火灾——严禁学生抽烟、玩火,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不得随意点火,焚烧垃圾。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教室、宿舍不能乱接电源,不能自行拆卸电教仪器、插座等。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要在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严防发生用火危险,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一旦遭遇火灾,要学会正确的逃生方法,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拔打119火警电话,寻求帮助。

三、防溺水——目前已进入夏季,天气开始变热,有些同学会有去游泳消暑的想法。这是非常危险的,要求大家如果没有老师的同意或家长陪伴坚决不能下河、沟、池塘玩水,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如果发生同伴溺水的危急事情,应大声呼喊成年人前来相助。或急中生智,用木棍、绳索或衣物让溺水者抓住。千万不能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或盲目下水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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