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心得体会(2)

时间: 11-12 作者:张德旺 栏目:心得体会

6、加强了宣传。利用电视、广播和设立宣传牌、刷写宣传标语、举办宣传活动和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条件较差。一是企业规模小,生产能力小,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低,大部分小作坊小企业都是进行简单加工,年销售额一般在5万元以下,生产无规律性;二是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较为普遍,特别是一些生产准入门槛低的产品;三是生产车间或加场地卫生环境差,达不到卫生标准条件;四是原材料的购进渠道不规范,很多原辅材料都是直接来自农户手中或者集贸市场,甚至还有“三无”产品;五是内部管理不规范,80%以上的小作坊小企业没有制定各类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六是添加剂的使用不规范,添加量往往超标或达到限量“临界点”;七是产品自检能力差,90%以上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不能进行最基本的食品质量检验;八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70%的业主仅有初中文化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没有。

(二)质量意识薄弱。业主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重产量轻质量,原辅料的购进不进行索证索票;生产销售不进行任何记录;工艺流程的控制完全依靠经验和感觉;在不具备自检能力的情况下不进行送检或委托检验,甚至对有关部门的监督性抽验抱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对有关部门的宣传和责令整改置若罔闻。

(三)监管难度很大。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下岗工人或者农民、自谋职业者等,小企业小作坊生产是他们赖以谋生的主要手段,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如果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味采取关停并转等手段,容易引起经营从业者的激烈抵抗,甚至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政府也处于“两难”局面。二是部分乡镇鉴于招商引资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压力,对小企业小作坊(主要指有证照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管理比较放松,甚至个别有保护的现象,基层政府对小企业小作坊这项工作的不支持、不理解也成为了监管的难点。三是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管理的多头化,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食品的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场所的卫生许可和人员卫生管理由卫生部门负责,无照生产经营的取缔贵工商部门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难以形成合力、监管的效能也大大降低,一旦出现了问题往往出现没人管的现象或者相互推诿。四是监管制度建设的滞后。目前,该县质监部门推行了登记管理制、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开业歇业申报制、例行巡查制、整改复查制、区域整治制、动态监管制等七项制度,但这些制度由于都是部门制度,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约束力很弱,县政府层尚未出台有效的监管制度。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管职责。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因其规模小、数量多、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和就业门槛低等特殊性,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国家虽然已确定了“分段监管为主”的食品监管分工原则,但由于大量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是前店后厂、即做即卖、时停时开的和出没无常的流动摊贩,很难从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上划分,从而确定监管主体的责任。因此,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必须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可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也可划分不同情形由两个部门分别管理,如属于自销方式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前店后厂、街头摊点、流动销售)可由工商部门或卫生部门单独管理;其他类别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可由质监部门单独管理。当然,这里可能涉及到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这就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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