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党群路线心得体会(2)
时间: 11-10
作者:王超超
栏目: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靠群众工作起家的党,是一个把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宗旨、在扎实的群众工作中获得群众支持并不断发展进步的党。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群众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特点,面临不少新挑战。我们要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新老交替的实际,认真审视、深刻反思在群众观念、群众立场、群众工作、群众作风和干群关系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好的做法和好的传统,认真改进工作而不回避问题,真正把群众放在心坎上。
基层群众是我们的源头活水
始终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我们才能真正了解到群众的所思、所想,才能更深切地感受到民生疾苦,才能更具体地知晓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从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有的干部觉得现在群众工作难做,是因为利益多元化了,群众往往站在自己的立场、利益上看问题。事实上,当你的主张不能得到群众理解时,首先该把自己置于他们的位置上,用群众的眼光、从群众的立场来看问题、想问题、处理问题,充分考虑不同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带着深厚感情,走到群众中去,才能集思广益,找到化解矛盾的方法;才能“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必浚其泉源。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所抛弃。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增强群众工作的本领,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无穷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中来,这既是历史的昭示,也是现实的召唤!
心得二:交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通过几天的集中学习,学习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郭声琨、刘彦平、张越同志分别在部党委、部局和省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部署会上的讲话及相关会议精神后,充分认识到了在警卫部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刻感受到了作为一位基层警卫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
群众路线活动,必须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的执政理念和施政要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实践中最有发言权的是人民群众。因此,坚持“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唯一标准”,是求真务实、科学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党的实践观、群众观的生动实践。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群众满意才是最高目标。目标对了,标准明了,才能指导和推进警卫部队的各项工作,否则,一旦目标不对、标准不明,则会使我们的工作失去方向、偏离重心。
走好群众路线,必须明确群众在哪里。坚持群众路线,根本就是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求出发,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从而赢得最广泛的支持和拥护。当前我国正处于战略机遇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和繁重。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的好不好,进一步改进警卫形式做的好不好,人民群众对警卫部门满不满意,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对警卫工作的支持度,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长期稳固。有的党员官兵只是“说一套、做一套”,扮演着理想与现实错位的“两面人”,严重违背了群众路线的实质内容,公安警卫部队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维稳、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才能更有效的维护国家安全稳定、长治久安,圆满完成各项警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