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时间: 11-10 作者:李琛 栏目:心得体会
心得一:坚持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党的xx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强调,要维护人民权益,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如何认真贯彻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关于改善民生、维护民权的精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是摆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确立更加鲜明的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的司法宗旨。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广大法官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司法宗旨是什么、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哪里、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有哪些等一系列问题开展大讨论,以进一步统一司法思想,打牢思想根基,坚持司法为民。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改善民生是全党、全国、各民族、各条战线的共同的重任;要树立大有作为的观念,明确人民法院在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中所处的重要地位;要树立一盘棋的观念,明确审理案件是改善民生的一步棋,把改善民生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树立继往开来从头越的观念,照“镜子”找差距,树立人民法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任重道远的思想。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发扬光大优良的司法作风。作风正,民心顺。人民法官要有亲民爱民的作风,要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视人民利益重如山,甘为人民的孺子牛;要有便民利民的作风,说话办事多为百姓想细一些,想深一些。要耐心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倾听其诉求,把道理讲透彻、把法理讲明白、把矛盾化解彻底;要热心为群众办好事,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送给百姓。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要以满腔热情为人民服务。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强化服务民生的司法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摸清群众对法院工作真实的、具体的期待,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切实解决问题、实现群众期盼的服务民生举措。要继续总结和完善长期积累的就地立案、巡回办案、假日法庭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把司法温暖送到百姓心中。

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就必须追求更加和谐的司法效果。民生司法,绝不是一句赶时髦的口号,而是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的使命。各级人民法院要增强民生司法的使命感,按照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承诺。


心得二:坚持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胡-锦-涛总书记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中指出:“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司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一环,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防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当前和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本质特征。今日的中国朝气蓬勃,正坚定的向法治社会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建立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民心向背,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关乎社会稳定,关乎人民群众利益,关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