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计划(4)
时间: 01-11
作者:郭斌
栏目:工作计划
现就做好我局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破解本系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考核评议机制等各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能,制定执法责任制分解细则,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紧紧围绕“首要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于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法制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执法评估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重要执法岗位的执法程序,加强对县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注重对基础考核、日常管理等执法源头的监督检查,切实有效地履行法制监督职能;根据《丽水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细则,认真核对局机关执法处室和县(市、区)司法局的年度工作,并作为各县、市司法局的依法行政考核分纳入综合考评成绩;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继续组织开展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法律服务投诉处理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报送备案的意识,切实履行报备职责,增加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除涉密外,将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注重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实现“案结事了”。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救济权;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审理、结案等各个环节,创新复议审理方式,依法探索办案新机制、新方法,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和解等手段办案,积极稳妥地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抓住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不仅对违法、不当行为要及时纠正,而且对执法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分析剖析,及时就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其完善措施、改进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四、“抓学习,促提高”,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要多措并举,通过采取业务培训、实务交流、案卷评查、层级监督等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执法队伍和法制队伍的执法水平,注重加强行政案件的业务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普遍增强了大家的法治观念,提高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积极参加省厅和市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加大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干警、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执业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执业教育,切实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和管理,坚持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破解本系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考核评议机制等各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能,制定执法责任制分解细则,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紧紧围绕“首要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于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法制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执法评估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重要执法岗位的执法程序,加强对县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注重对基础考核、日常管理等执法源头的监督检查,切实有效地履行法制监督职能;根据《丽水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细则,认真核对局机关执法处室和县(市、区)司法局的年度工作,并作为各县、市司法局的依法行政考核分纳入综合考评成绩;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继续组织开展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法律服务投诉处理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报送备案的意识,切实履行报备职责,增加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除涉密外,将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注重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实现“案结事了”。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救济权;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审理、结案等各个环节,创新复议审理方式,依法探索办案新机制、新方法,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和解等手段办案,积极稳妥地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抓住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不仅对违法、不当行为要及时纠正,而且对执法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分析剖析,及时就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其完善措施、改进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四、“抓学习,促提高”,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要多措并举,通过采取业务培训、实务交流、案卷评查、层级监督等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执法队伍和法制队伍的执法水平,注重加强行政案件的业务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普遍增强了大家的法治观念,提高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积极参加省厅和市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加大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干警、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执业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执业教育,切实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和管理,坚持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