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矫正人员思想汇报(2)

时间: 11-03 作者:刘思雨 栏目:思想汇报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汇报人:xxx


汇报四:2014年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时间过得好快呀,不知不觉中接受社区矫正已经一年了。一年来,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志愿者和家庭成员的帮助教育下,#p#副标题#e#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 程度的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范围在进一步的扩大,对自己的犯罪认知并有悔罪表现,能够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及时汇报思想情况,帮助五保户和 低保户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积极修复自己与社会的关系,为早日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作为一个犯罪分子,只有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 理,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随时汇报思想动态,积极矫治自己的不良恶习,修复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认罪悔罪,不断提高和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实现 由“犯罪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根本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汇报五:2014年矫正人员思想汇报

我叫xxx,是一名因xxx罪被判缓刑而接受社区矫正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犯人。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我的谈话交流,使自己明确了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我深切的感到高墙内和高墙外服刑的区别,这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作为一个犯罪分子,只有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随时汇报思想动态,积极矫治自己的不良恶习,修复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认 罪悔罪,不断提高和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实现由“犯罪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根本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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