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时间: 10-08 作者:郭瑶微 栏目:职责
职责一:小学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1、全体教师积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宿豫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政行风建设、安全法制建设的要求,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规范,遵守师德要求,处处维护教师群体形象,不说无原则的话,不闹无原则纠纷,不参与不健康的活动;

2、所有教师对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视、预防为主、措施有力、常抓不懈”。全面了解学生的状况,建立特异体质学生登记表及防护措施,在教学中及时关注他们的表现;定期检查学生教育教学及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3、高度重视课堂安全教育工作。不随意调课,调课的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向教导处申请;早、中、晚辅导要按安排表准时辅导;入班上课,首先对管制刀具进行排查收缴,再核实学生到校情况,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等课,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凡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相关责任由上课教师承担;

4、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不用教师忌语、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对方法不当造成后果的,相关责任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5、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被检查组发现的,每人次扣班级2分;凡因教育不力引发安全违纪事故的,由相关同志承担全部责任;

6、认真参加值班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不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放学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离校。对检查中发现教师脱岗的,每次从月考评中扣5分;学生不及时离校,每人次扣班级2分;凡因值班不力,造成公物损坏、遗失、被盗的,均由全体值班人员照价赔付,造成安全责任的,值班同志负全部责任;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凡被学校检查发现的,每次从月考评中扣5分;凡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同志承担全部责任;

8、所有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急救知识和应急预案,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组织救护,及时上报;

9、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时,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预先向学校申报,待审批后方能执行。在活动期间,教师要管理好学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对不报告学校而私自组织校外活动出现事故的,所有责任均由组织者全部承担;

10、实行“首遇负责、首问负责”制度,遇到学生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对遇事躲避,无责任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职责二:小学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1、学习、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执教,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向素质教育转轨;

2、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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