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食品安全广播稿(4)

时间: 10-29 作者:秦蕴 栏目:广播稿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食品安全不仅关乎他人的健康,也关乎大家自己的健康和长远利益。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人,你们有没有想过,假如有一天,受害者是你自己,或是你的子女呢?你希望你的宝宝变成“大头娃娃”吗?广大经营者应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全面深刻的理解食品安全的意义。还要全面落实自律制度,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从正规途径进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上柜台,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的食品。  

国家对此相当重视。我国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都对食品安全做出了严格的规范。对于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不法商人,国家会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不仅会进行罚款,严重者还会负刑事责任。食品安全非同小可,你很有可能会为此坐牢。大家不要存侥幸心理,食品安全立法并非虚设,政府相关单位已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将食品安全违规行为者送上法庭,严重者送入监狱 。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食品安全需要你我的参与;食品安全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为了少年儿童的茁壮成长,为了千家万户的幸福,为了广大业主和我们市场更加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食品安全。


广播稿四:小学生食品安全广播稿

合: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中午好!

a:碧蓝的大海里,鱼儿在自由自在地遨游;蔚蓝的天空下,鸟儿在无忧无虑地鸣唱。这个世界最生机盎然的就是生命!正是这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让我们的整个地球也鲜活起来。可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4人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排除那些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以避免的。

b:有位名人说过:“安全是‘1’,安全以外的所有东西是‘1’后面的‘0’。如果‘1’没有了,那么所有的‘0’也就没有意义。”看来安全是何等重要。

a:食物是我们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但食物的质量问题和人在饮食时的不注意也会导致一些疾病甚至食物中毒的发生。

b:食品的安全关乎人的生命健康。在校园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到为了求方便,有些同学会从校门口路边的小摊随意买一些吃的,却殊不知这些发出阵阵香味的食物,大多是来自地下工厂、非法制造的、有些炸食品的油还是反复使用的。吃了这种不健康的食物,容易损伤胃粘膜,增加患很多疾病的危险,比如脂肪肝、高血脂、高血压、胆囊炎、胃病、肥胖,甚至可能增加心脏病和多种癌症的危险。

a: 所以,我们应该注意食品安全,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以下几点请大家注意:

(1)不去卫生条件较差的马路餐桌或个体摊点进餐或购买食品;

(2)生吃的蔬菜、瓜果类的食物要去皮或洗净表皮上的残留农药,最好在开水里烫3~5分钟再食用。

(3)在商店选购食品时,应注意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不食用无标签或非正规生产厂家的包装食品,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和病死的禽、畜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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