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时间: 10-14
作者:刘毅
栏目:方案
方案一:西张小学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前言
校本课程是指学校在理解国家统一课程纲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教育哲学思想和资源特点且实施的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是以试图弥补国家课程开发的局限性。以学校为实施课程资源开发的主体。它是作为国家课程的一种重要补充。
(一)校本课程的性质:
1、以课程权力的下放为前程。
2、校本课程的开发主体是学校的校长和教师。
3、开发的场所是具体学校能拥有自主权。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理念
1、校本课程开发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学校的发展上来说,也很有必要,只有不断开发,才会体现学校特色。
3、从学生的发展角度来说,也很有必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4、校本课程开发的优势:
(1)能够与时俱进地反映时代社会变化和学生需要。
(2)校本课程开发更贴近实际,具有更多的适应性。
(3)校本课程开发更能反映课程多元化的趋势。
(4)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连续的动态过程。
(三)校本课程开发的标准
1、校本课程开发如何关注教师,学校和学生的发展
(1)关注教师的发展,因为教师是课程开发的主体。教师专业化发展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前提,校本课程的开发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2)关注学校科特色,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我们紧紧抓住了我校足球、阅读的学科优势,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龙头。
(3)关注学生的发展,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应该最终成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中心理念。学生需求什么,我们就开发什么。
第二部分校本课程的目标
根据我校校本课程是以足球、阅读为主要内容,根据我们的初步设想,目标确定为:
1、总体目标
以课程为载体,在校本课程开发实施中,做到以师生为主体,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目标,积极发展学生个性,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让师生与课改共同成长。
2、具体目标
(1)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个性特长。
(2)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增进身心健康。
(3)树立健康第一,终生健身的意识,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
第三部分
一、校本课程的评价办法
按照我校课程开发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评价设想:
1、学生评价。
(1)校本课程不采用书面的考试或考查方式。
(2)教师根据每个学生参加学习的态度进行评价,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记录,并作为“十佳学生”评比条件。
(3)学生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形式展示,成绩优秀者可将其成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内。
2、教师评价。
第一部分前言
校本课程是指学校在理解国家统一课程纲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教育哲学思想和资源特点且实施的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是以试图弥补国家课程开发的局限性。以学校为实施课程资源开发的主体。它是作为国家课程的一种重要补充。
(一)校本课程的性质:
1、以课程权力的下放为前程。
2、校本课程的开发主体是学校的校长和教师。
3、开发的场所是具体学校能拥有自主权。
(二)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理念
1、校本课程开发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学校的发展上来说,也很有必要,只有不断开发,才会体现学校特色。
3、从学生的发展角度来说,也很有必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4、校本课程开发的优势:
(1)能够与时俱进地反映时代社会变化和学生需要。
(2)校本课程开发更贴近实际,具有更多的适应性。
(3)校本课程开发更能反映课程多元化的趋势。
(4)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连续的动态过程。
(三)校本课程开发的标准
1、校本课程开发如何关注教师,学校和学生的发展
(1)关注教师的发展,因为教师是课程开发的主体。教师专业化发展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前提,校本课程的开发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2)关注学校科特色,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我们紧紧抓住了我校足球、阅读的学科优势,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龙头。
(3)关注学生的发展,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应该最终成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中心理念。学生需求什么,我们就开发什么。
第二部分校本课程的目标
根据我校校本课程是以足球、阅读为主要内容,根据我们的初步设想,目标确定为:
1、总体目标
以课程为载体,在校本课程开发实施中,做到以师生为主体,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目标,积极发展学生个性,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让师生与课改共同成长。
2、具体目标
(1)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个性特长。
(2)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增进身心健康。
(3)树立健康第一,终生健身的意识,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
第三部分
一、校本课程的评价办法
按照我校课程开发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评价设想:
1、学生评价。
(1)校本课程不采用书面的考试或考查方式。
(2)教师根据每个学生参加学习的态度进行评价,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记录,并作为“十佳学生”评比条件。
(3)学生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形式展示,成绩优秀者可将其成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内。
2、教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