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师岗位职责(2)

时间: 10-14 作者:王李晋 栏目:职责

六、熟悉《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管理系统》的使用,按要求及时、准确的录入主管专用教室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数据,将数据(或报表)按时上传、报送主管部门。

七、严格执行、认真遵守专用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防火、防中毒、防盗、防触电等意外事故)措施,切实加强危险品的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九、要不断总结开展教学活动(实验)的经验,积极开展教学活动(实验)研究和教学设备研制,不断改进管理办法、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使专用教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十、工作调动时,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经清查、盘点、对帐,帐卡(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后,交接双方手续办理清楚,方可调离。


职责四: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凭实验通知单认真准备演示实验。实验前实验教师对实验时用到的仪器(含用具、标本、药品等,下同)必须进行反复调试(测试、调配),以确保演示实验成功。如有必要,实验教师要主动到堂上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演示实验;实验后要及时收回仪器,如仪器有遗失、损坏,要促请任课教师如实填写《英才学院实验仪器遗失、报废、损坏登记表》(简称《登记表》,下同)。同时,实验教师应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对现有实验进行改进,以提高实验效果。

2、凭实验通知单认真准备学生分组实验。实验前要与任课教师商定实验方案(如学生分组情况、仪器的选取、实验要求等等),实验时实验教师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台上的仪器的名称、种类、数量、使用方法以及实验注意事项,然后与任课教师一起巡视学生实验,共同维持课堂纪律,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实验后要与任课教师共同清点仪器,如发现仪器损坏、遗失等,应促请任课教师如实填写《登记表》,关闭电源、水源、门窗、落锁,所有物品均不得借故带出实验室。

3、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4、各科实验教师每月1日必须将上月仪器遗失、损坏、报废数目汇总连同《登记表》一并送交学校教研室,以供期末统计仪器损耗率。凡发生仪器遗失、损坏、报废而又没有送交《登记表》的,一律要追究该科实验教师的责任。

5、仪器入库时实验教师要认真验收,并如实填写《实验仪器库存清单》一式两份,一份实验自存,一份送交教研室存档,入库后要分类编号定位存放,贴好标签,做到帐目、标签、实物统一。并按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锈、防盗、避磁等工作。

6、实验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借用实验室时一律要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由实验室有关主管领导审批。否则,要追究实验教师的责任。

7、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供电线路(尤其是实验台供电线路)及各种电器安装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实验前必须认真检修一次;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换药液,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等危险药品按规定要专柜存放、专人负责,教师领用时要填好《危险药品领取登记表》,#p#副标题#e#掌握使用情况,如有剩余要及时收回。

8、对分管的教学仪器要定期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实验前要使所有仪器均处于良好状态。仪器、设备的年损耗率应控制在5%以下。

9、了解教学要求,及时提供急需增添的教学仪器清单,由学校组织人员购置。

10、负责实验室的安全保卫,确保各种财产不受损失。特别是节假日应加强防范,平时应在规定时间内落锁,并做好落锁前的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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