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三:临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
计划地开展基本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完成会诊、出诊任务。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