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项目实施方案(8)

时间: 10-13 作者:叶俊虎 栏目:方案

(二)确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单位。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年底生猪养殖大户备案情况和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确定的规模标准,确定本辖区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域,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于20xx年3月将辖区内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场(户)基本情况报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畜牧科。

(三)强化生猪标准化养殖培训。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指导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各县(市)区要利用国家有关养殖业阳光培训政策,认真搞好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的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纳入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单位应根据要求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对管理措施进行制订规范,建立健全生猪养殖的各项生产台账记录。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本区域已挂牌的国家级、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生猪养殖档案建立和生猪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督促标准化示范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规模,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推进产业化经营。各县(市)区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不断拓宽生猪及其产品的销售市场。

(六)验收考核。20xx年底市局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生猪标准化养殖标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进行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同时将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成立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监督和指导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要安排专人负责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扶持政策,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充分利用国家、省规模猪场的标准化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菜篮子工程等项目全力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水平。

(三)加强生猪标准化龙头企业带动。进一步扶持壮大生猪标准化养殖龙头企业,引导发挥规模示范效应,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标准化生产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和规范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经济合作组织,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推进全市生猪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进程。20xx年全市各县(市)区要扶持一家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和一个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合作组织(协会)的标准化养殖建设。

六、严格督查考核。各县(市)区要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和检查。一是新建生猪规模场必须按农业部标准化场建设;二是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养殖的政策性资金必须严格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今后的生猪养殖项目原则上只申报标准化场。三是20xx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年终市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方案四:达县青宁乡新建岩门村千头生猪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及目的意义

根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办发明电[2007]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扶持灾区农业生产,帮助农产抗灾自救,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乡政府请县级畜牧专家现场调研,反复论证后,决定按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在岩门村新建一个年提供商品仔猪300头、出栏商品育肥猪1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培育和带动全村农户大力发展生猪生产,促进农民和财政增收,为振兴农村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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