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维稳工作方案(4)
时间: 10-10
作者:张灿伟
栏目:方案
(四)加强合作、部门联动,确保综治工作的成效性
1、进一步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加强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利用安全日、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相关活动,宣传法律知识,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2、在全校开展禁毒教育,将禁毒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法制教育与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相结合,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注重资料积累,提炼教育成果,积极申报省、市级禁毒教育示范学校。
3、主动配合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责任人公示牌”等联系方式,加强与公安、执法、文化、工商、卫生、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联络,密切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的交通、摊点、饮食、卫生、网吧、娱乐场所的摸排和规范管理,形成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日常和长效机制。
4、加大涉稳事件、涉稳人员、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网络舆情的监察调处力度,完善涉稳人员信息,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和邪教势力破坏校园稳定,及时报送涉稳信息,努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校园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继续落实每日校级人员值班和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与要求。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禁脱岗漏岗。节假日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尤其对校出现的突发安全事故和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对重大信息隐瞒或不及时报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方案三: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根据《赤峰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区民政工作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先争优,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工作机制创新,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献礼,为维护赤峰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切实承担起“维一处稳定、保一方平安”的责任,确保综治维稳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1年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以保障、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建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抓综治维稳工作实绩档案制度。将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我镇总体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与整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事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落实好职工各种利益保障,把解决职工群众生活困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把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从根本上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把“扶困济贫、救助弱势群体”作为头等要务,始终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放在第一位。要真正发挥情系人民、服务人民的民政宗旨,为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安宁、群众的幸福提供有力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