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科工作职责(2)
篇四:劳资科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现有条件和各单位实际情况,拟订全院的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各单位共同搞好师资队伍建设,做好重点培养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2、负责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和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
3、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调进教师的试讲考核工作。
4、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各类人员的#p#副标题#e#评优选先。
5、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考勤检查、奖惩工作。
6、负责办理教师延退、聘请客座教师、机关工干部兼课手续。
7、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评审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全员聘任和期满考核工作。
9、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各种证书、聘书的发放。
11、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培训工作。
12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五:劳资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实施工资改革工作;
二、负责学校年度工资计划的申报;
三、负责编制学校各类工资报表;
四、负责办理日常工资变动的报批及增减人员的工资审核、发放、转移、停发和各种补贴的变更;
五、负责丧葬抚恤费及遗属生活补助的发放与管理;
六、负责工资的正常升级及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审批工作;
七、负责行政管理人员、“双肩挑”人员、教辅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校内津贴的核定、调整工作;
八、负责职工医疗保险金的计提、上报、审批工作;
九、负责工资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