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完了整整一本堂吉诃德。心想:这本名著真是当之无愧!
故事发生在16世纪末西班牙的一个叫拉。曼却的村庄,这里的穷骑士堂吉诃德因为阅读过度的骑士小说而走火入魔,想当骑士扫除天下不平之事。为此,他备齐了破甲、病马,还找了一个农民当侍从,俩人开始出门行侠,任何磨难都不能使他们动摇。这样,主仆俩一胖一瘦,一傻一疯,到处闯祸,四处挨揍,成为西方文学画廊中最可笑的一个人物代表。可以说,在欧洲所有文学作品中,堂吉诃德这部长篇小说是将严肃和幽默、平凡和伟大融为一体的最杰出范例,因此它甚至被西方一些评论家称为“千年一书”。
哦,堂吉诃德之所以被评为“千年一书”和十大传世名著,是因为它将许多有趣和严肃的事融在一本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