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时间: 09-01 作者:罗思慧 栏目:职责

篇一: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 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部分工作。
    3、 做好分管工作任务。
    4、 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主席和学生会主席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篇三: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第一条 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第二条 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第三条 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四条 向主席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协调好各分管部室关系,对分管各部室进行工作指导。
    第六条 协助主席检查督促学生会各种活动的完成情况。
    第七条 协助主席搞好学生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篇四: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指导帮助各部之间工作、关系。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主席和学生会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5、明确分口把关,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帮助。


篇五: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一、协调主席做好学生会全面工作。
    二、主持所分管部门的全面工作,及时向主席和相关领导反映工作进度。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做好主席的参谋。
    四、加强与主席、其他副主席和所分管部门部长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情况和工作进度。
    五、负责督促检查所管部门的工作,妥善圆满地处理好各部门的关系。
    六、遵守学生会的组织纪律,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支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七、完成领导老师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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