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总结(4)

时间: 08-03 作者:孙彬灿 栏目:总结

   一、组织到会人员:一是认真学习新都食安委(2007)2号《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007)3号《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二是学习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意见;三是安排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周的宣传时间、宣传内容(各村社区小标语20条,大横幅2幅)和宣传形式;四是下发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资料共1.2万份;五是下发泰兴府发(2007)11号《关于开展2007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二、在食品安全活动周(3月13日),由泰兴镇公共卫生所对泰兴镇流动厨师、食品药品协管员、农家乐、放心店、餐馆、超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负责人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共60人。公共卫生所所长段瑞国通报1-3月宴请、食品药品、监管督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小卖部、餐饮、农村群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力度和监管措施。公共卫生所镇食品药品责任协管员杨鹏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进行培训。

   三、3月15日,由镇安办、镇爱卫办、公共卫生所、工商所共8人,结合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日,在泰兴镇农民街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挂横幅标语3幅,张贴小标语30条,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共3000份,咨询人群27人。本次活动很受广大群众欢迎。

   四、由镇食安委牵头组织镇爱卫办、公共卫生所、工商所、派出所共10余人,对镇内的食品生产企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在食品安全活动周中,工作开展落实、宣传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农家乐、放心店、餐馆、超市、副食店的食品、卫生证照进行了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

   五、各村(社区)利用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广播、墙画、开社组会、院会等各种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这次食品安全活动周和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开展,有效地增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坚定了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信心,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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