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总结(8)

时间: 08-03 作者:邢芬 栏目: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就我区2家定点屠宰厂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了《xx市xx区商务局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成了“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技术改造项目,两家屠宰厂(场)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分别按以下内容进行改造:(一)改造屠宰间、待宰间和急宰间等;(二)屠宰车间地面硬化,墙面彩钢贴面;(三)人员及肉品出入口与运送活畜出入口分开设立,活畜出入口设置消毒池;(四)建造清洗池、放血平台、烫毛灶台及内脏整理操作台,并且池和台表面要贴瓷砖;(五)安装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屠宰设施,包括脱毛机、提升机、吊挂轨道、烫锅等;(六)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七)建设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 82.7万元(其中: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70.7万元,xx市xx区盛泰生猪定点屠宰厂投资12万元)。“xx市xx区九隆生猪定点屠宰厂” 技术改造项目已通过甘肃省商务厅的评审验收。目前,两家屠宰厂已全部完成技术改造投入生产。截止10月底,屠宰生猪75607头,检出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379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我区肉品消费安全。另外,我区活禽屠宰市场与农贸市场、蔬菜市场、百货市场相互混合、分布分散,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为规范我区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便于市场监管,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市商务局申报了活禽屠宰市场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 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血脖肉、地沟油、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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