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0)
通过换办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批发业务企业的酒类批发许可证予以注销;对酒管局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决不允许使用过期证件。逐步建立健全全区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
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发放随附单186本,向城区酒类营销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501份。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强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 积极做好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工作
为更好整顿、规范酒类市场,按照市酒管局的安排,对酒类零售商进行调查摸底,已发放了《关于在全区实行酒类商品流通零售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501份,现已办理登记证501份。
(四) 加强市场监管
在酒类市场整顿中,共检查酒类商品经营户1186户(次),超市5家,酒类批发户65家,查封过期啤酒和不合格葡萄酒134瓶,规范无证批发户2户,责令停业整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五、2012年工作打算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血脖肉、地沟油、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