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心得体会(3)

时间: 08-27 作者:赵天阳 栏目:心得体会


篇五:学习《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规范》心得体会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规范》是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准则的延伸,是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准则的细化。
    该行为规范是为了保障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而制定出来的。行为规范涵盖了方方面面,有办公环境,有执法活动、有与服刑人员家属接触、有生活休息中。全方位对我们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进行了要求。有效避免了我们在工作生活中无意识违规违法。有效保障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严格、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
    该行为规范的提出是与时俱进的。随着当前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各种与经济相挂钩的问题接踵而至。该规范结合实际也对这些方面进行了相关要求。例如:第二十三条规定 自觉做到不与罪犯劳教(戒毒)人员亲属发生非工作关系的往来,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消费、娱乐等活动,不以个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提供方便,不利用罪犯劳教(戒毒)人员的社会关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等。做到务实接地气。
    该行为规范以以人为本为宗旨。不仅尊重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基本权利,为干警着想;而且将以人为本运用到服刑人员的管理中,充分尊重,尊重服刑人员人格,依法保护其人生安全。平等正视服刑人员,认真实践“失足未必成千古恨”的行为。从服刑人员人格权保护到其申诉辩护处理都进行严格要求,对于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更细化。作为一名监狱人名警察必须学习牢记《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行为规范》。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工作,保持危机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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