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自我总结(8)

时间: 08-26 作者:陈济民 栏目:心得体会
    实习结束回校后,每个实习生都要上一节汇报课(占教学成绩的40%),实习总成绩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实习学校意见和汇报课情况评定。
    五、 教育实习组织领导
    1. 在我校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统一负责全校的混合编队的组织工作,制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各系领导、教师巡视检查、指导实习生工作。
    2. 实习队每周召开一次队务会,汇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3. 各系在同一个市(或县)的实习生,每一或二个星期内组织一次教研活动,实习期间组织一次公开课。
    六、 教育实习纪律
    教育实习纪律按〈〈教育实习工作手册〉〉和“混合编队教育实习须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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