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年终总结(8)

时间: 08-10 作者:闫浩 栏目:总结
    1.公路养护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管养并重。省管公路进一步推行市场化养护改革,境内24条省管公路2313公里,着力抓好大修油路、水毁抢修、水毁修复、绿化工作,省管公路平均好路率78.88%,干线平均好路率82.8%。地方公路进一步探索管养机制,重点抓好日常养护、水毁抢修、水毁修复保通工作,全市地方管理公路里程14056公里,综合好路率为一般县道达55%、重点县道达50%。
    2.圆满完成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阶段工作
    根据中央、省政府、交通厅、省公路局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切实抓好镇沅县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圆满完成。一是镇沅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做到了四个落实,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机构、落实人员。二是通过试点县改革,探索和总结出一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为普洱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奠定基础。三是镇沅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为各县区进行管养体制改革树立了一面旗帜,起到了榜样、典范作用。四是从根本上解决了镇沅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缺乏、管理缺位、养护虚位,真正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机制灵活、资金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产生了质的飞越,建立起以县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镇沅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编制按每100公里配置2人核定,共核定了农村公路管理人员65人。其中县地方公路管理段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股所级单位,隶属于县交通局,下设办公室、工程技术统计室、生产管理室、计划财务室、路政管理大队,核定编制 30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股所级单位,隶属于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县交通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段的指导,核定编制35人,分别是者东镇、勐大镇、振太乡公路管理所各设5人,九甲乡、按板镇各设4人,其余4个乡镇各设3人,各行政村设一名公路协管员。
    3.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
    20xx年我局对全市公路上设立各类站点进行检查、抽查。检查交通部门设收费站4个、超限运输检测站4个,所有站点均为省政府批准设置,站点设立规范,公示内容齐全,执法规范,无搭车检查和收费现象,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4.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迈入长效机制
    按照市政府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大力规范运输秩序。经省政府批准设置四个治超检测站,213线普洱同心检测站、323线景谷检测站、思澜线思茅检测站和江城大过岭检测站治超工作平稳开展,治超工作步入长效机制阶段。全年共检测车辆149336辆,其中检测超载车辆36970辆,收取赔偿费1119.6万元,罚款车辆2834辆,收取罚款36.2万元。
    5.加强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上半年全市各级路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各种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公路交通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清理整顿“以路为市”、非法占用路产、路权的不法行为等工作。共发生路政案件547起,立案率100%,查处率100% ,路政审批123起,收回路政索赔费118万元。
    ㈢ 加强管理,严格监督,规范市场,交通行业管理稳中有进
    在交通行业管理上,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持续保持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促进交通行业发展稳中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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