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员岗位职责(4)

时间: 07-04 作者:金坤 栏目:职责

    二、监理单位

    1、应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是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3、列入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内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移交建设单位。

    三、施工单位
    1、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2、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应在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
    4、应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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