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十八大思想汇报范文大全(11)
汇报人:
篇十四:向特权亮剑
尊敬的党组织:
xx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其答案不言自明。但是,总是有些党员干部摆不正“权”与“法”的关系,屡有“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发生,不但践踏了法律的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而且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中央告诫“领导干部不得有特权思想”,并且向“特权”亮剑,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斗争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与爱护,体现了中央建设“清明政治”的信心和决心。
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最终会变成洪水猛兽,不仅伤害社会,还会伤害到党本身。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明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绝不能将用于服务人民的权力变成向人民伸手要的资本。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没有任何特权可言,在个体和法律之间,必须是“人服从于法”“法大于人”。遵守法律应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一种自觉,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更应带头知法守法。
党员干部在带头遵守法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还要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xx同志在报告中突出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任何将权力凌驾于组织之上的行为,也是要受到严惩的。
汇报人:
篇十五:学习十八大报告体会
敬爱的党组织: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大已于11月14日胜利闭幕,并在11月14日选举产生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随后的十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七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其中习近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八大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5年的工作,回顾总结了34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出发,科学地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基本经验,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作为一名积极要求入党的青年,我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十八大报告提出了要把科学发展观列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因此,作为在校大学生,在学习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更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反复学习《党章》。结合实际,联系目前现状,在学习、生活中运用它们。比如我们在食堂买饭可以减少对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我们能否在举办各种活动时减少对纸张等材料的消耗……这些都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