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民警事迹材料
篇一:优秀民警的先进事迹材料
陈伟强是警察界的杰出代表。
摸爬滚打风吹日晒的训练场上有他率先垂范不畏劳苦的身影;抓凶手追逃犯的危险征程中有他身先士卒英勇顽强的身影;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岗位有他耐心坚韧热情服务的身影……
在风风雨雨的警察生涯中,他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爱民似亲、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高素质公安巡警队伍,他所在的单位被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的110”荣誉称号,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次,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36次,并光荣地当选为漳州市“十大城市名片”。
他本人则是全国首届巡警防暴警技能比武狙击步枪射击个人第一名获得者,全省第二、三、五届公安巡警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个人总分第一名获得者,全省首届公安系统武术散手擂台赛亚军获得者……并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获得全国、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省最佳巡警、省严打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他便是现任“漳州110”大队长陈伟强,也是此次感动漳州人物评选过程中全市广大公安民警力荐的人选。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荣誉面前,陈大队长依然严于律己,脚踏实地,励精图治,为全面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永葆“漳州110”这面红旗高高飘扬而努力拼搏,奋勇攀登。
篇二:优秀民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长期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建设工作,他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始终在公安交警基层领导的岗位上刻苦钻研、恪尽职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二十公”精神为指导,时刻以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以驾驭大局的领导工作能力,出色地完成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任务。他曾先后8次荣获个人嘉奖,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997年被自治区评为“治理公路三乱先进个人”,1998年被自治区评为“全区公安系统政工先进个人”,xx年6月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xx年12月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全区优秀公安领导干部”,xx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8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作为基层交警队伍的党员领导干部,**并肩负着队伍政工、纪检等日常事务,分管公安车辆管理业务。在繁重的工作中,他坚持从领导岗位的管理角度出发,对车管工作实行内部整改。他经常深入各客运公司和有车单位,征求对车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把历年来在车管业务管理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在全区公安车管系统率先组织制定了《车管所民警被诉处罚制度》,以执行制度的形式,明确了车管民警的被诉处罚范围和处罚措施,并规范了车管民警的工作程序和为民服务标准,要求民警做到“四个一”,即对人热情一点、说话温柔一点、笑容多一点、办事快一点,促使车管民警牢固树立了车管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公安工作大局服务这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实践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扬和好评,树立公安车辆管理所新形象。
xx年8月,**为组织车管部门贯彻落实好公安部交通管理17项便民利民措施,他一边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组织人员购置设备安装调试,一边通过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为群众介绍便民利民措施,使措施深入人心,确保了17项便民措施在xx年9月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xx年以来,他又带领车管民警团结一致,艰苦奋斗,面对实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管业务和公安车辆规费征收任务带来的巨大变化和困难,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规范管理工作,努力把支队车管所建设成便民服务型车管所。同时,在他的领导下,车管部门勇于打破旧的思维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车管运行机制的改革力度,放宽条件,延伸服务,简化手续,在深入贯彻落实好公安部交通管理17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实际,组织车管民警创造性地为广大群众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他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方法,出色的工作业绩得到了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和贺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支队车管所被评为“贺州市政法系统文明窗口先进单位”、“贺州市公安交通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在日常的车辆管理业务中,**亲自带队,组织车管民警深入辖区开山、水口、公会、大宁、桂岭等10多个边远山区村镇,为广大农民群众办理车管业务,仅xx和xx两年内就行程达15000多公里,下乡办实事200多天,为群众办理机动车入户3659辆,年检车辆14896辆,年审驾驶证6895本,考核驾驶员1337人,每年都提前并超额完成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下达的公安车管规费征收任务,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同志以一心为警的奉献精神和扎根基层实践的显著业绩,推动了新形势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工作,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圆满完成了公安交警的各项职责任务,为建设一支能担负新时期重任、使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公安交警队伍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