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总结(4)

时间: 06-22 作者:谢尚晟 栏目: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和管理
    全面开展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着力推进照明系统能效提高工程、制冷与供暖系统节能改造与优化工程,在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大修维修中,要采用节能环保材料、设备和产品,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二、加大公共机构节能产品采购管理
    公共机构节能采购是从源头上控制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重要环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的规定,加强节能产品、设备的采购管理,认真落实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不得采购国家命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
    三、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旗机关事务局要将全旗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公共机构。各公共机构要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的采取节能管理或节能改造措施;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以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
    为保障全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在健全节能各项管理体制的同时,还会积极探索新思路,为加快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步伐创造条件,努力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能够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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