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检工作总结(3)
篇三:
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xxxxxx全会、xxxxxx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七次全会和20xx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作出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贯彻反腐倡廉方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一、加强教育防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要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切实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纪委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开展以权力观为重点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倡导“读书修德、以德律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在各级领导干部,人、财、物等管理部门重要岗位干部中,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积极推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在廉政教育活动中,协助、支持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要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网站,积极开展网络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保持网站内容丰富、信息及时,成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二、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严肃党的纪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是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必要手段。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尤其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教育部党组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提出的“六不准”。在严格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行为。
要深入贯彻三个条例,根据省即将出台的落实党内监督十大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制订操作规程,认真落实“三谈一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考试、收费、大宗设备物资采购、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学位授予、文凭发放、课题申报、职称评审等工作的监控,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要继续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在人、财、物管理,基建、招投标、物资采购、招生、收费等方面已建立的制度进行总结和检查,不完善的要健全,不可行的要修改,对无效的要废除;监督部门要认真审视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办学行为,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苗头性问题。进一步深化校(院)务公开工作,使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能始终处于广大教职工监督之中,形成群众监督制约的良好机制。
三、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要进一步提高对办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能,严肃党的纪律,做到依法办案、查处及时、惩治到位,不断提高查处案件的适应、发现、突破和促防能力。要注重办案综合效果,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完善规章制度和监督,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维护稳定。提倡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完善网上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在发现案件线索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既要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事业的积极性;对情节轻微以及苗头性问题,以适当的方式向当事人及时提醒,及时敲警钟,防患于未然。
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工作。要根据《实施纲要》和省委、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使已有的实施办法深化提高,使《实施纲要》的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能,协助党委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把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并加强督促、检查;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紧紧依靠各业务部门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发挥作用,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做好表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对照责任分工认真检查一次,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增强队伍素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纪委要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根据省纪委的部署,抓好“执纪为民、公正廉明”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更好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继续参加干部轮训,提高专业水平。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要耐得住清苦,经得住诱惑,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加强纪检监察网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学校特邀监察员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参与、监督作用。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本届纪委工作报告的起草等工作,认真回顾总结前四年的工作,提出今后几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脱离群众。)要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1)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2)“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5)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教育部党组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提出了“六不准”,即:(1)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2)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不准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的影响谋取私利;(4)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越权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正常开展;(5)主要领导不准担任社会上经营性实体的独立董事;(6)不准擅自决定学校对外融资或进行股票和风险性债券投资。
认真落实“三谈一述”制度,即: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