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纪检工作总结(6)

时间: 06-12 作者:金灵 栏目:总结
    7月7日至10日,国家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副局长夏忠仁率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承担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组一行,在南方电网公司总经济师陈允鹏、监察局局长卢柳春的陪同下,对我公司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组对我公司实施的项目实现了开工率、资金配套率、整改率三个百分之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充分肯定xx电网公司总体发展势头良好,坚决贯彻中央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扎实做事,开局良好,措施得力。夏局长高度评价:xx电网公司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开了个好头,有些做法走在了中央企业的前列,有些观念是值得推广的。同时夏局长还提出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在建的项目要杜绝劳命伤财的形象工程、杜绝损失浪费的豆腐渣工程、杜绝贪污腐化的腐败工程,意味深长。
    目前,公司系统各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成立了相应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从各次检查和自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是好的,还没有发现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应引起我们高度警惕。有的单位规章制度还不健全,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贯彻执行有差距,个人说了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决定重大资金运作等现象是信访举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之一;有的单位管理不规范,在项目建设中不按程序办事,招投标不严谨、不规范,对应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邀标。有的项目施工质量差,赶工期、赶进度,如不及时纠正,我们一直担忧的豆腐渣工程就有可能会成为现实等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历史的教训值得借鉴。过去,在西电东送、两网改造建设高潮中,一些曾经为电力发展做出贡献的能力强、业绩佳的干部由于经受不住诱惑,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我在这里可以向大家通报一组沉痛的数据:在县级企业中,2003年以来,先后有13名县级班子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另有一人还在查处中),有2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均是因为在农网改造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查处。
    今年,我们一二公司班子中个别领导干部也因个人违纪问题,已被司法机关查处,教训是惨痛的,前车之履,后车之鉴。分析他们违法犯罪的原因,首先是个人思想道德防线薄弱,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私欲膨胀,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之上;第二是乱用权力,以权谋私,独断专行,把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程序制度置之脑后;第三是制度不健全,尤其是我们的县级企业管理薄弱,缺乏相应的决策制度、招投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即使上级制定了制度,也并没有严格执行,形同虚设;四是监督不到位,县级企业财务、审计、监察人员缺乏,力量薄弱,工作水平不高,监督不力,也是县级企业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当前乃至今年三年,我们再次面临着异常艰巨繁重的电网建设改造任务,特别是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工程项目和资金流量大幅增加,必然会出现一些管理上的空白、漏洞,我们各级干部面临的风险也相应加大。如果我们的干部、员工不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面对诱惑和考验就会丧失了理想信念,丧失了党性原则。
    袁懋振董事长在讲话中反复强调:电网建设项目不能搞成豆腐渣工程、搞成不廉洁的工程。要加强管理,严格监督考核。每一个工程都要形成一个闭环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的过程,不能出问题。要严格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有效制约权力运行。
    国务院国资委检查组也指出:要进一步加强10千伏及以下项目的管理。10千伏以下的项目占总项目的50%多,投资的30%左右。这些项目基本上落在县、乡、镇,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加之受各种外部环境、条件的限制,难以管理。县级供电企业是公司的组成部分,是整个网络的末梢,承担着落实中央惠农政策的重任。能不能把这部分电网建设项目实施好,涉及到中央的惠农政策能不能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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