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考核制度(5)

时间: 05-07 作者:吕露 栏目:职责


篇五:
 

一、考勤部分。
教师按上班时间提前5分钟到。迟到一次扣5元。无故旷工扣20元。
请假、病假需提前告知园领导批准(病假及时电话告知园长,来园补交请假条事假未经园长批准视为旷工处理。)
二、教育教学部分。
每周五必须制定下周计划,且在下午4点上墙。未按时完成者每次扣除奖金10元。
按周计划和一日活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检查发现未按计划执行者,每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3次扣除20元。
每周五交下周备课教案或者接受保教主任的检查,未完成者扣10元。
在教学活动中出现训斥、体罚、变相体罚现象扣除工资20元。
三、安全、护理
因老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或清理干净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聊天或大声呵斥,更不能与幼儿一起进餐,若发现一次扣5元。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查错(如幼儿走失、骨折、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响应的处理,扣除当月奖金。
四、卫生。
活动室、卫生间、活动区卫生不合格,一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累计3次扣20元。
放学时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面容(包括洗练、洗手、梳头)若家长投诉照顾幼儿不周,一次扣5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20元。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