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制度(3)
篇四:
★创先争优活动目标公示制度
1、公示内容:基层党组织每年初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党员和员工的思想实际,制定党组织“创先争优”目标和具体措施,进行公示。各支部、各站所和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将个人的创先争优目标及工作措施,进行公示。
2公示方式:以公示栏等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制度
1、公开承诺内容主要是:各支部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等。
2、承诺方式主要通过召开干部会、党员会、群众会等方式以及在公示栏、活动专栏等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3、各单位党支部和党员要按照承诺的内容逐项落实,在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时进行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创先争优活动问责制度
1、镇党委书记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各党支部要分别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做到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推进落实,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各单位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3、镇党委对不履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职责的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创先争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一、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
为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确创争活动的具体目标。
1、支部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目标。先进基层党组织必须做到“五个好”标准: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2、共产党员要争当优秀党员的目标。优秀党员必须做到: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标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稳定、带头弘扬正气。
二、明确各支部、党员干部的具体工作目标
组织各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和业务特点,制定年度工作创先争优目标,分别与镇党委签订年度工作创先争优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对各项创先争优目标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科室、量化到个人,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创先争优目标责任状,构建起了人人负责、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环环紧扣的创先争优新格局。
★创先争优活动“周抽查、旬报告、月通报”制度
1、镇创先争优办公室根据年初制定的创先争优工作目标,每月定期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在周一干部例会上对各指导组进行安排部署,督办阶段工作落实。
2、坚持每旬召开一次创先争优活动工作会议,听取各指导组各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并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调度部署,促进工作整体推进。
3、每月底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或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方法;活动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活动开展过程中态度消极、敷衍塞责或出现严重失误的反面事例等方面,进行考评,评出等次,并在全镇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