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管理制度(5)
时间: 05-15
作者:武博文
栏目:职责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二十一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总经理和车间负责人共同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因此希望各位员工认真维护此制度,给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制度由总经办和生产部共同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