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4)
二、法制宣传月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加大力度。首先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发表署名文章,发表电视讲话,拨出专门经费,签发文件等,都非常重视支持普法宣传月工作。12月4日,区委副书记李汉桥带领区四套班子领导专程到迈皋桥国贸商城门前巡视法律咨询活动并提出要求。其次,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街道、镇的党政领导亲自担任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单位还以党(工)委名义发出文件;龙潭镇还拨出经费xx余元,举办了普法小教员培训班。尧化街道在尧化市民广场组织了法律咨询;燕子矶街道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等。再次,驻区大中型企业的党委和行政领导,各中小学的领导也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月工作。南京电气集团党委书记武久林同志在全厂做了广播讲话,金陵石化烷基苯厂把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厂宣传处、保卫处等相关中层以上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金陵石化化工二厂党委书记兰志泰、副书记王林亲自组织厂内的宣传月工作,尧化中学请法制副校长我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李明贤同志给全校1800多位教师和学生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
2、精心组织,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司法局、区文广局(栖霞报、区电视台)共同负责,尤其是区司法局起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的作用。二是计划周密,任务明确。十项工作可操作性强,做环境,造影响。三是及时召开了组织实施单位的协调会,参与单位的工作部署会,使各单位明确工作意义、任务和目标。四是召开了宣传活动的2场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
3、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一是环境烘托,营造氛围。全区共悬挂横幅106条,出专栏、橱窗、板报162期,张贴标语、宣传画1947张。二是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区“两台一报”和驻区企业厂报,闭路电视、局域网进行宣传。全区闭路电视宣传14场次,各类报纸出版12期共18800份。三是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全区各单位在法制宣传月期间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24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5000余人。四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7次。五是举办普法培训班7期,计523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全区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175个,召开会议4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xx0多份,法制漫画展板巡展24场次,观看人数达21332人次,选送法制文艺节目1个(优秀奖),投入财力8万多元。
三、法制宣传月的几点成效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与去年相比,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涉及单位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四个成效:
1、各级党政领导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长期以来领导干部,是学法用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是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决策者和责任人,但由于刚性措施少,依然存在任务软,工作弱的现象。和去年相比,我区各级党政领导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表现在三多,对法制宣传工作支持多了,财力投入多了,亲自参加活动多了。
2、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是先进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既是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真正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又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举办法律咨询等现场可以看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十分渴望,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许多问题。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成效正逐渐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