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总结(4)
时间: 04-06
作者:方贝贝
栏目:总结
(二)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认真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由我局牵头,组织卫生、工商、教育、畜牧、质监等部门,开展了“春秋两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共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0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99所,校园及周边食品商业门店200多家。通过检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食品采购行为,确保了学校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白酒市场的专项整治。五峰白酒中毒事件发生后,我局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白酒市场的整治工作,迅速下发白酒市场专项整治通知,并在电视台和各个网站上发布了相关信息,采取堵源头、排隐患的方法和“三个一律”的措施,加大了执法力度。期间,共检查白酒经营户167家,检查餐饮单位222家,封存白酒5207公斤。全县酒类备案登记373家,其中酒类批发企业9家,餐饮企业65家,零售企业299家;三是认真开展了对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小门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的专项整治。按照“六个明确”(明确监管目标、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和监管职责)的要求,实行市场巡查、动态监管,依法取缔了一批无证照经营小餐馆、小门店、小摊点。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2台次,执法人员300余人,历时2个月,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257家;四是深入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专项整治。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实行了四个加强”:即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环节进行了检查;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监管,对定点屠宰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的许可证照检查,打击了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游商游贩和不法摊点,没收食品添加剂“日落红”、“柠檬黄”等品种;加强了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监督检查。期间,共接受市综合督导组检查三次,每次检查都对我县的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五是以节日食品市场为重点,加强食品市场综合整治。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节日期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综合整治行动,节日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人员100多人次,检查集贸市场、各类食品经营企业、餐饮消费单位300多家次,没收消费不合格食品价值两万多元,确保了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六是开展了旅游景区的专项整治。7月18日至19日,我局抽调执法人员配合联合检查组对九畹溪景区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明查暗访和个别座谈的方式,对九畹溪
景区及周边的餐饮行业、饮食小摊点、卖肉摊点进行了检查和调查,共检查餐馆10家,烧烤小摊点25家,小卖部5家,个体卖肉小摊贩1家,与个体卖肉小摊贩座谈3人次,并对存在的问题责成县卫生监督局给予了查处。
篇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中秋、国庆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积极努力,确保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无事故。现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及时部署,加强指导
9月15日,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要求,及时部署“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报道各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实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
9月下旬,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工作的通知》(六食安协办〔xx〕4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监管重点。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强对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油、肉类、蔬菜、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城乡结合部、菜市场、商场、宾馆、旅店等重点市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