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2)
时间: 04-04
作者:莫倩
栏目:信函
篇三: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你们好!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历年来我省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非正常死亡)中,溺水事故占了一半以上。近期我省一些地区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惨痛的教训,要引起我们对自己孩子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为此,特发此信,请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共同来做好孩子的防溺水等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首先,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溺水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和孩子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请你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你们的一点疏忽,你们的一丝懈怠都很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请你们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能切实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其次,请各位家长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在家里活动期间,请你们将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放在心上,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坚持“每天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经常教育孩子做到游泳“四不去”: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不熟悉的江溪池塘水库不去。要求孩子:没有家长陪同不到水库、池塘、江河溪流和水井等水域附近活动。平时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
各位家长,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我们孩子的生命,进而影响我们家庭的美满和幸福,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xxxxxx幼儿园
2012年6月1日
篇四: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您好!
教育部于6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指出,6月9日同一天中,山东、湖南、黑龙江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1、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3、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海边、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叫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