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工作总结(11)

时间: 04-27 作者:姚微微 栏目:总结

    二是“安身工程”。 今年,我区为130户正住房困难的农村低保家庭新建住房。为确保安身建房的公正性,年初我们采取乡镇申报、全区平衡、逐户走访、综合审定的方式确定了“安身工程”的受助对象,按照“四个统一”(统一建筑面积、统一建筑质量、统一资金标准及出资比例、统一检查验收)的要求进行修建,建设过程中,积极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利用报刊、电视、简报等对“安身工程”的进度进行通报、宣传,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区、镇(街道)、村共同努力,10月下旬已全面完工。今年,“安身工程”共投入资金290.016万元,建筑面积共7632平方米。今年,确定优抚建房户14户,建筑面积680平方米,投入资金30万余元。

    三是“帮困助医”工程。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就医问题,我们对全区城乡低保、五保户和需要救助的对象严格按照标准和政策应救尽救,资助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11月,共资助12664人,利用农村合用医疗救助基金达50.65万元;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大病、门诊、临时医疗救助已救助16109人次,救助资金186.5万元;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城市大病、门诊、临时医疗救助已救助2909人次,救助资金39.9万元;资助城乡低保户家庭中的中小学生、婴幼儿购买少儿互助金,已资助1139人,资助资金达4.556万元。资助新都区域内在校低保家庭大学生和一、二级残疾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93号)精神,经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对新都区域内的在校低保家庭大学生和一、二级残疾大学生进行审核,符合民政资助对象共计131人,资助资金0.524万元。目前,农村医疗救助现人均已达到214元;城市医疗救助现人均已达169元。

    四是“阳光圆梦”助学工程。为进一步提高慈善救助意识,弘扬慈善精神,5月12日,我们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图文并茂的慈善宣传活动,以展板的形式宣传了“爱心飞扬、温暖人间、帮困助学、扶贫救孤”等八大主题,散发慈善宣传册1万余册,接受1000余人次的群众咨询,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慈善捐助意识。截止11月,共收到社会各界慈善捐款213.5万元,为阳光助学工程的开展和区宏志班的运转提供了资金保障。按照慈善资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原则,帮助贫困大学、大专学生57人次,发放助学资金15余万元;资助宏志班学生48人次,发放助学资金、奖学金近20万元。

    (二)救灾救济资金严格管理和有效使用,确保灾后重建和救灾救济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抗灾救灾意识。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年初我局制定和下发了抗灾防灾工作预案,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抗灾减灾工作的宣传,组织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减灾防灾应急演练。二是严格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建立专户,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灾后重建资金的发放,按照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方式,确定救助对象,杜绝了截留、挪用救灾专用资金的现象,确保了将有限的救灾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今年3月底已全面完成全区灾后农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并接受了国家审计署和省委巡视组检查。其中重建577户,发放补助资金1010.86万元,发放比例100%;维修加固户998户,发放补助金额236.8089万元,发放比例100%。三是“特殊党费”援助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加强了资金的管理及补助对象的审核、公示、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要求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575户受助对象手中,共发放补助资金253万元,确保了专款专用。四是“5.12”地震敬老院受损维修补助。“5.12”地震灾害导致三河中心敬老院、斑竹园镇敬老院、木兰镇敬老院、新民敬老院、泰兴敬老院、清流敬老院、石板滩敬老院房屋不同程度受损,下拨维修补助资金61万元,使受损的敬老院得到及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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