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岗位竞聘方案(6)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7个等级,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二级。
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2.9%:33.8%:63.2%;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2、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设置四级技术工工勤技能岗位一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安委办〔2009〕126号和泉委办〔2008〕7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等条件。另外,再根据各岗位所应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1、小中高专技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优秀。
2、小中高专技七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优秀。
3、小高专技八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现实表现良好。
4、小高专技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现实表现良好。
5、小高专技十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实表现良好。
6、小一专技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良好。
7、小一专技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基本的教学经验和基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实表现良好。
(三)工勤技能岗位:
四级技术工岗位:
技术工四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首次岗位设置办法:
1、根据各类别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比例,按定编定岗的原则进行设置。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原则。